轉知大和建設機構113學年度第2學期「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」資訊
一、依大和建設機構114年2月12日函辦理,詳附件1。
二、申請對象:土木系、資傳系、大傳系一年級下學期~四年級本國籍大學部在學學生。
三、申請條件
(一)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人戶證明者。
2、父、母(或監護人)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。
3、父、母(或監證人)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。
4、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。
5、家庭遇有重大變故,而生活有困難者。
(二)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,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。
(三)須具推薦書(班導師或對學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)。
四、本校名額:大傳系1名、資傳系1名、土木系2名,共4名。
五、申請辦法詳附件2,請貴系協助公告,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有意申請同學應於114年3月13日16時前,至官網填寫申請資料並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。
六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附件1_大和建設機構函.pdf)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附件2_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辦法.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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