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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和建設機構「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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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大和建設機構115114日函辦理,詳附件1

二、申請對象:土木系、資傳系、大傳系一年級下學期~四年級本國籍大學部在學學生。

三、申請條件

(一)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1、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
2、父、母(或監護人)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。

3、父、母(或監證人)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。

4、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。

5、家庭遇有重大變故,而生活有困難者。

(二)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,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。

(三)須具推薦書(班導師或對學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)。

四、本校名額:大傳系1名、資傳系1名、土木系2名,共4名。

五、申請辦法詳附件2,申請文件範例詳附件3,請貴系協助公告,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

六、本校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313日,週一至週五8~12時、13~16時。

七、有意申請同學請至官網填寫資料後下載申請書、自評表等文件,並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紙本繳交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。

八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